(一)年龄条件
1.男性应征青年。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(含高校在校生),年满18至22周岁(2004.1.1-2008.12.31);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高校毕业生,年满18至24周岁(2002.1.1-2008.12.31);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。
2.女性应征青年。年满18至22周岁(2004.1.1-2008.12.31),2026年上半年可以征集前一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3周岁;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。
(二)身体条件
按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身高:男性不低于160cm,女性不低于158cm。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。体重:男性:17.5≤BMI<30,女性: 17≤BMI<24。BMI=体重(千克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;视力: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,矫正视力不低于4.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。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潜艇人员、潜水员、空降兵外合格。条件兵另行规定。瘢痕体质: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,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,不合格。手指、足趾残缺或畸形: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重度皲裂症,不合格。
其他身体标准条件,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了解详细内容。
(三)政治条件
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必须进行政治考核,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,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重大原则问题、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、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,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道德品质、宗教信仰、社会交往、诚实守信和出国(境)等情况,以及家庭成员、配偶的父母、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。